关于天津市第一医院 天津市河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程项目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 (项目编号:A2021-10-225-01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08:55:09 浏览:16
天津市第一医院 天津市河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程项目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 (项目编号:A2021-10-225-01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第一医院 天津市河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程项目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 (项目编号:A2021-10-225-01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第一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程项目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2021-10-225-019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程项目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1.0951万元
最高限价:655.27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61.0951 655.276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天津市河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现状有1座10kv变电站和2座10kv箱式站,变电站位于A座负一层,容量为1台1250kVA和1台1000kVA变压器,主要为A座楼供电。2座箱式站位于C座楼旁,容量为2台800kVA变压器主要为C座楼供电。本期新建1座10kV变电站,位于B座负一层,容量为2台1600kVA变压器主要为B座楼供电。本次将B座新建变电站设为主站,A座和C座变电站电源分别切改至本站。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1: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正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5、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7、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9、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8日 2025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方式:本项目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详见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须扫描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发送至 lixiaoning@sribs.com 2、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只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公司账号信息: 开 户 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 账 号:0302060219300171181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得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3、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并确认上述内容后,及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预留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一医院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186号
  联系方式:13389993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系方式:13132276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132276371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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