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选聘承销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20:31:50 浏览:17

(招标编号:ZXCD-2025JM-01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选聘承销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拟公开发行4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为 确保发行成功并降低发行成本,拟选定1家券商机构作为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承销商 并由其担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在有发行计划时提供各项相 关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选聘承销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选聘承销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 机构时,须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允许其代表总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授权 函。
2、投标人须具有证券主承销业务资格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 业务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
3、企业法人参加申请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时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申请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5、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 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
9、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骗标、违约、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等记录,不存在影 响本项目履行的其他情况(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关联关系声 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七、其他
(一)公开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8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招标文件购买登记,如有问题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二)公告期自发布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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