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己内酰胺承运商入围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20:31:50 浏览:16

(招标编号:HNJY-2025-04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
一、招标条件
受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己内酰胺承运商入围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己内酰胺承运商入围
2.2招标编号:HNJY-2025-0403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己内酰胺承运商入围的入围承运商招 标,己内酰胺运输总量预估为8000吨/月,具体量以每月实际数量为准,运输规格应符合国 家要求的运量;本项目共计10条运输线路,投标人须对10条线路进行响应,不得拆分。 具体线路如下:
线路1:河南平顶山-江苏海安
线路2:山西晋城-江苏海安
线路3:浙江杭州-江苏海安
线路4:河北黄骅市-江苏海安
线路5:山东东明县-江苏海安
线路6:江苏南京-江苏海安
线路7:湖南岳华-江苏海安
线路8:山西太原-江苏海安
线路9:山东德州-江苏海安
线路10:山东滕州-江苏海安。
2.4供应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2.5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运输要求,安全及时送达运输产品。
2.6入围数量:3-5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需具备自有己内酰胺专用车辆不得低于8辆,应提供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货物年保险(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罐体检测报 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允许转包给其他承运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且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承担由此 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须提供书面承诺)。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信 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 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 询结果页面截图;
3.6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购买手续:请利 用网络发送报名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不需要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 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④投标单位信息(注明所投项目招标编 号、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做成word文档⑧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汇款底 单扫描件⑥请将需要提供的上述资料邮箱,邮件请注明“投标人名 称+招标文件名称”,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完整,以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使用公司账号汇款购买招标文件,个人汇款不能保证购买成功。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
联系人:陈先生 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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