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5-04-29 07:23:49 浏览:16

(招标编号:BTZB-2025-01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已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0.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档案局、城建档案馆等部门所要求的全套 资料收集、整理、整编、技术指导及数字化加工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0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售价:50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 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8310640219
邮 箱:zs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