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需求/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病理科及核医学科试剂耗材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5-04-29 09:19:27 浏览:14
项目概况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病理科及核医学科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7日 15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XCZ-2025-031

项目名称:病理科及核医学科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需求:病理科及核医学科试剂耗材

本次招标项目分7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具体内容、配置、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依据以上资格要求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4.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在本单位缴纳的人员社保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合法有效的复印件(胶装成册骑缝章),原件审查后退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2.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前期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4月27日至 2025年 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5月7日下午 15:30(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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