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9 12:01:58 浏览:17

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101号-重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兴皖经济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128号百货大楼卫岗商住楼1幢、2幢1-301

成交金额: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二次)

服务范围: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规划编制的要求,围绕实现党和国家的战略意图和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六安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总体思路、战略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布局、主要任务、重点支撑项目以及生态文明和社会事业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艳梅、许刚、代高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2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66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4-3379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12楼1206-1207室

联系方式:0564-3339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3339961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二轮报价表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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