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月山镇中心学校运动场塑胶面层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2QTCG25D02C0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怀宁县月山镇中心学校运动场塑胶面层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内容: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7.材料要求:⑤塑胶跑道材料(EPDM颗粒和胶水)制造商具有无废低碳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采购人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相应赔偿,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⑥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有CMA标志机构出具的塑胶跑道原料(EPDM颗粒和胶水)合格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检测报告内容详见下表,为确保报告的真实性,检测报告需体现出所投产品相对应的产品类型。检测报告须带有可查验的二维码和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采购人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相应赔偿,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现更正为:
⑤成交人供货时须提供有CMA标志机构出具的塑胶跑道原料(EPDM颗粒和胶水)合格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检测报告内容详见下表,为确保报告的真实性,检测报告需体现出所投产品相对应的产品类型。检测报告须带有可查验的二维码和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采购人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相应赔偿,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更正日期:2025年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怀宁县月山镇中心学校
地址:怀宁县月山镇月政路08号
联系人:李拥军
联系方式:0556-5103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联系人:丁伟
联系方式:0556-462122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拥军
联系方式:0556-5103068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