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2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0603
项目名称:202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中标供应商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事项,并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成果开展验收。
采购包2:中标供应商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事项,并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成果开展验收。
采购包3:中标供应商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事项,并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成果开展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2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备案编号:51000025210200056287;
2、监督投诉单位:四川省财政厅;监督投诉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3、本项目共三个包件:采购包1预算:760,000.00元,最高限价:760,000.00元;采购包2预算:760,000.00元,最高限价:760,000.00元;采购包3预算:380,000.00元,最高限价:380,000.00元。
名称: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大道二段601号5栋
联系方式:028-86119082
名称:四川协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506
联系方式:028-87517716
项目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28-87517716
四川协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