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总站盐碱棉田综合治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zfcg003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盐碱棉田综合治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18 11:29: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原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05-14 09:00:00(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电子开标厅);现更正为:2025-05-19 09:00:00(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四坐席) (二)原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3.服务内容(服务方式、验收成果)(1)土壤改良产品筛选。建立土壤改良产品试验区1000亩,根据试验区耕地理化性状、养分含量、盐碱程度、水肥制度、种植作物等情况选择符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的盐碱耕地治理产品,包括土壤调理剂和土壤修复菌剂2类各3种产品,开展不同改良产品对轻、中、重度盐碱棉田进行综合治理利用的对比试验,通过比对产品施用后,评估6种土壤改良产品(3个土壤调理剂+3个土壤修复菌剂)对轻、中、重度盐碱棉田的治理效果,筛选出治理效果最佳的产品。各试验区除改良产品不同外,其他田间管理措施均保持一致。现更正为:(1)土壤改良产品筛选。建立土壤改良产品试验区1000亩,根据试验区耕地理化性状、养分含量、盐碱程度、水肥制度、种植作物等情况选择符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的盐碱耕地治理产品,包括土壤调理剂、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土壤修复菌剂、农用微生物菌剂、有机水溶肥料等6类产品各1种,开展不同改良产品对轻、中、重度盐碱棉田进行综合治理利用的对比试验,通过比对产品施用后,评估6种产品对轻、中、重度盐碱棉田的治理效果,筛选出治理效果最佳的产品。各试验区除产品不同外,其他田间管理措施均保持一致。 (三)原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3.服务内容(服务方式、验收成果)(3)试验产品选择。试验所用的土壤改良产品均为水溶性的粉剂、颗粒性或水剂产品,所有产品由企业自行选择,企业自有产品每类最多选用1个,其余产品的选用需取得产品所属企业的唯一授权。试验选择的土壤调理剂和土壤修复菌剂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农业农村部产品登记或经农业农村部备案(除相关免予登记的产品外)。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肥料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需同时满足该肥料产品执行标准和GB 38400-2019规定的最低标准。土壤改良产品的采购总金额不低于中标金额的70%,每种产品的采购价格不低于中标金额的10%。严禁采购与市场价格明显不符的产品。产品执行标准及技术指标要求如下表所示: 类别 执行标准 技术指标要求 土壤调理剂 在符合《土壤调理剂通用要求》(NY/T 3034-2016)的前提下,执行企业标准。 pH在3.0-6.5之间;粉剂及颗粒型中有机质≥15%,水剂中有机质≥100g/L。 土壤修复菌剂 采用企业标准。 有效活菌数≥2亿/g或亿/ml;胞外多糖≥1mg/g或mg/mL;粉剂及颗粒型中有机质≥15%。 现更正为:(3)试验产品选择。试验所用的产品均为水溶性的粉剂、颗粒性或水剂产品,所有产品由企业自行选择,企业自有产品每类最多选用1个,其余产品的选用需取得产品所属企业的唯一授权。试验选择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农业农村部产品登记或经农业农村部备案(除相关免予登记的产品外)。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肥料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需同时满足该肥料产品执行标准和《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规定的最低标准。土壤改良产品的采购总金额不低于中标金额的70%,每种产品的采购价格不低于中标金额的10%。严禁采购与市场价格明显不符的产品。产品执行标准及技术指标要求如下表所示: 类别 执行标准 技术指标要求 土壤调理剂 在符合《土壤调理剂通用要求》(NY/T 3034-2016)的前提下,执行企业标准。 适用于盐碱地土壤改良,水不溶物≤50g/L或5%,能够满足滴灌施用。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 符合《含氨基酸水溶肥料》(NY 1429-2010)要求。 适用于盐碱地土壤改良。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 符合《含腐植酸水溶肥料》(NY 1106-2010)要求。 适用于盐碱地土壤改良。 土壤修复菌剂 采用企业标准。 适用于盐碱地土壤改良,水不溶物≤50g/L或5%,能够满足滴灌施用。 农用微生物菌剂 符合《农用微生物菌剂》(GB 20287-2006)要求。 适用于盐碱地土壤改良,水不溶物≤50g/L或5%,能够满足滴灌施用。 有机水溶肥料 符合《有机水溶肥料 通用要求》(NY/T 3831-2021)要求。 适用于盐碱地土壤改良,水不溶物≤50g/L或5%,能够满足滴灌施用。 (四)原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3.服务内容(服务方式、验收成果)(4)治理效果评估。为了对治理成效进行合理评估,筛选出效果明显的改良产品和技术模式,为推广应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按照轻度盐碱棉田试验区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位5个,在中度盐碱棉田试验区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位5个,在重度盐碱耕地区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位5个。对上述布设的15个监测点位,开展治理前、治理后田间调查和土壤样品采集。田间调查主要调查试验区地形部位、土壤类型、质地、土壤容重、质地构型、障碍因素、灌排设施等内容。采集的土壤样品检测化验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水溶性盐总量、八大离子(K+、Ca2+、Na+、Mg2+、CO32-、HCO3-、Cl-、SO42-)、交换性盐基、电导率、阳离子交换量(CEC)等指标。并对棉花响应指标进行测定记录,包括出苗率、各生育期的株高和生物量、收获期产量等。现更正为:(4)治理效果评估。为了对治理成效进行合理评估,筛选出效果明显的改良产品和技术模式,为推广应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按照轻度盐碱棉田试验区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位7个(每种改良产品1个、对照区1个,下同),在中度盐碱棉田试验区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位7个,在重度盐碱耕地区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位7个;创新集成技术试验区可根据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布设相应的耕地质量监测点位。对上述布设的监测点位,开展治理前、治理后田间调查和土壤样品采集。田间调查主要调查试验区地形部位、土壤类型、质地、土壤容重、质地构型、障碍因素、灌排设施等内容。采集的土壤样品检测化验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水溶性盐总量、八大离子(K+、Ca2+、Na+、Mg2+、CO32-、HCO3-、Cl-、SO42-)、交换性盐基、电导率、阳离子交换量(CEC)等指标。并对棉花响应指标进行测定记录,包括出苗率、各生育期的株高和生物量、收获期产量等。 (五)原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3.服务内容(服务方式、验收成果)(5)验收标准。通过改良产品试验、集成技术应用有效,筛选出适合盐碱棉田治理的土壤调理剂1种以上、土壤修复菌剂1种以上,能够有效降低盐碱土壤pH值和土壤含盐量,提高棉花单产,耕地质量等级有所提升;集成创新1种盐碱棉田综合治理的技术模式,并通过专家验收,即视为验收通过。现更正为:(5)验收标准。通过改良产品试验、集成技术应用有效,筛选出适合盐碱棉田治理的土壤改良产品2种以上,能够有效降低盐碱土壤pH和土壤含盐量,提高棉花单产,耕地质量等级有所提升;集成创新1种盐碱棉田综合治理的技术模式,并通过专家验收,即视为验收通过。 (六)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04-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总站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708号农业大厦
联系方式:150********9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48号名城广场1号楼2013室
联系方式:0931-8179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欣晋
电 话:17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