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5-01 07:51:04 浏览: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5】00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pdf版本第7-8页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要求房屋在惠州仲恺高新区辖区内,具有完备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下浮面积不超过5%)的水电、设施齐全可立即使用的商业(或办公)性质现楼租赁办公用房。”

现修改为:要求房屋在惠州仲恺高新区辖区内,具有完备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30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的水电、设施齐全可立即使用的商业(或办公)性质现楼租赁办公用房。

二、原招标文件pdf版本第8页第(五)相关配套具体要求

“1、租赁办公场地基本要求: 1.1具备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下浮面积不超过5%),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的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65%,若为高层建筑的,则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60%,物业使用的用途为办公业务用房。”

现修改为:1、租赁办公场地基本要求:1.1具备30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的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65%,若为高层建筑的,则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60%,物业使用的用途为办公业务用房。

三、原招标文件pdf版本第25页“租赁办公场地面积条件 (10.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投办公场地建筑面积进行评价: 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下浮面积不超过5%)的,满足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无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投办公场地建筑面积进行评价:建筑面积≥30400平方米,满足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无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详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仲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地 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666号科融创业大厦3楼

联系方式:0752-3278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地 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2-3278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2-3278426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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