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5】00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pdf版本第7-8页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要求房屋在惠州仲恺高新区辖区内,具有完备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下浮面积不超过5%)的水电、设施齐全可立即使用的商业(或办公)性质现楼租赁办公用房。”
现修改为:要求房屋在惠州仲恺高新区辖区内,具有完备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30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的水电、设施齐全可立即使用的商业(或办公)性质现楼租赁办公用房。
二、原招标文件pdf版本第8页第(五)相关配套具体要求
“1、租赁办公场地基本要求: 1.1具备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下浮面积不超过5%),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的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65%,若为高层建筑的,则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60%,物业使用的用途为办公业务用房。”
现修改为:1、租赁办公场地基本要求:1.1具备30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的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65%,若为高层建筑的,则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60%,物业使用的用途为办公业务用房。
三、原招标文件pdf版本第25页“租赁办公场地面积条件 (10.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投办公场地建筑面积进行评价: 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下浮面积不超过5%)的,满足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无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投办公场地建筑面积进行评价:建筑面积≥30400平方米,满足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无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30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详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名 称:惠州仲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地 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666号科融创业大厦3楼
联系方式:0752-3278869
名 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地 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2-3278426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2-3278426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