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河州元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6 08:07:09 浏览:20

红河州元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州元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规范化建设工程:规范化建设工程内容:建设隔离防护围栏7130m;交通警示牌18块,宣传牌39块,界标牌42块。(2)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①生活污水收集工程主要包括:DN110PVC出户管31260m、DN300钢带增强HDPE螺旋管32887m、Φ700污水主管检查井1588座、户用格渣井2084座;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10m3/d沉砂池+厌氧池+氧化塘+人工复合湿地污水处理站5座,15m3/d沉砂池+厌氧池+氧化塘+人工复合湿地污水处理站3座,20m3/d沉砂池+厌氧池+氧化塘+人工复合湿地污水处理站1座,30m3/d沉砂池+厌氧池+氧化塘+人工复合湿地污水处理站3座,40m3/d沉砂池+厌氧池+氧化塘+人工复合湿地污水处理站1座,60m3/d沉砂池+厌氧池+氧化塘+人工复合湿地污水处理站3座。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5-06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0873-303235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元阳县润元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舜
办公电话: 1388899847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波
办公电话: 0873-3695520 移动电话: 1591139301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500225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州元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5-13 0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5-26 08:30
开标地点: 元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478.7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红河州元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范围主要包括:完成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含施工图纸)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及后续服务;施工范围主要包括: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注:以上人员要求均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
业绩要求: /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5-26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5-04-29 15:32:0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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