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JH25-210800-0117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6 09:37:22 浏览:18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5-210800-01171

项目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1包

供应商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463,635(元)

评审总得分:89.11(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2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仓路10-1号、10-3号

中标(成交)金额:459,920(元)

评审总得分:89.57(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3包

供应商名称:大连大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市甘井子区金新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458,580(元)

评审总得分:91.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1包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1包

服务要求:抽检任务量共598批次,其中加工食品145批次;农产品453批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抽检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2包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2包(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2包

服务要求:按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抽检工作)。

服务标准:按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3包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3包(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003包:共598批次,其中加工食品146批次、食用农产品452批次。   需求:1.专项任务:食用油、白酒等“三小”专项抽检40批次,专项任务检验项目按计划执行,抽检种类任务量分配按抽样实际情况调配。2.完成预包装食品网络抽检不少于10批次。3.糕点等食品要兼顾“三小”抽检。同时,配合任务局开展农村食品胶体金快检工作。

服务要求:003包:共598批次,其中加工食品146批次、食用农产品452批次。   需求:1.专项任务:食用油、白酒等“三小”专项抽检40批次,专项任务检验项目按计划执行,抽检种类任务量分配按抽样实际情况调配。2.完成预包装食品网络抽检不少于10批次。3.糕点等食品要兼顾“三小”抽检。同时,配合任务局开展农村食品胶体金快检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抽检工作)。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由采购人执行,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丹、齐鹏远、秦开智、焦欣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费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7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费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7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5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003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费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口市知识产权局)

地    址: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417-2666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楼606

联系方式:0417-3852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国

电      话:0417-385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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