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岛海关2025年国门生物安全监测采购项目(检疫性实蝇) | ||
品目 | 货物/物资/医药品/生物制剂/其他生物制剂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 ||
行政区域 | 青岛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06日 16:34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15日 10:00 | ||
预算金额 | ¥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扬、吕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2-80886390、 0532-80886128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扬、吕超 0532-80886390、0532-808861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海关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扬、吕超 0532-80886390、 0532-80886128 |
青岛海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岛海关2025年国门生物安全监测采购项目(检疫性实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岛海关2025年国门生物安全监测采购项目(检疫性实蝇)
项目编号:FZFCG2025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扬、吕超
项目联系电话: 0532-80886390、 0532-808861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扬、吕超 0532-80886390、0532-808861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岛海关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扬、吕超 0532-80886390、 0532-80886128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ZFCG202502
2、项目名称:青岛海关2025年国门生物安全监测采购项目(检疫性实蝇)
3、包组划分:1个包
4、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5、预算金额:7万元(人民币)
6、最高限价(如有):7 万元(人民币)
7、采购需求:其他补充事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四)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服务要求
1、技术参数
(1)地中海实蝇诱芯:国际通用性外激素;采用铝箔袋单粒装;固体颗粒;符合《检疫性实蝇监测指南(2023)》要求。
(2)桔小实蝇诱剂:性外激素诱剂,含甲基丁香酚;液体;符合《检疫性实蝇监测指南(2023)》要求。
(3)瓜实蝇诱剂:性外激素诱剂,含诱蝇酮;液体;符合《检疫性实蝇监测指南(2023)》要求。
(4)蛋白诱饵:国际通用,昆虫食物饵剂;单粒重在5克左右;符合《检疫性实蝇监测指南(2023)》要求。
(5)综合型诱捕器:采用材质:PS+PP;容量不少于550mL;透明(盖)+黄(底座);符合《检疫性实蝇监测指南(2023)》要求。
2、采购数量(详见表格)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蛋白诱饵 | 固体颗粒 | KG | 25 |
地中海诱芯 | 固体颗粒 | 粒 | 800 |
瓜实蝇诱剂 | 液体 | ML | 1540 |
桔小实蝇诱剂 | 液体 | ML | 2970 |
综合型诱捕器 | 模具定制 | 套 | 300 |
3、商务条件
(1)报价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材料、运输、包质量、包工期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响应供应商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获得成交资格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一经中标,投标报价作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服务期限
自中标之日起以一年为限。
(3)交货及验收方式
中标人接到甲方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发货,一次性送货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由采购人组织验货,凡不符合采购人规定要求的一律退回。
(4)付款方式
中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人以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支付方式为转账。若中标人出具虚假发票,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5、验收标准
中标人所送物品需与招标货物名称、规格保持一致。保证物品的完整性,无损坏、无变形等。
(二)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请核实是否需要供应商提供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如需要请添加具体证明材料名称,另有特殊要求请添加)
营业执照、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查询、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1.开标时,供应商应当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价低于本次平均报价30%视为供应商恶意低价,价格不予认可。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单位。
(四)递交材料方式:
各供应商应将报价单、信用查询、证明资料等上述材料一份密封(请务必于快递封面或密封材料封面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如未注明采购人可拒收快递!!)后,于2025年5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当面递交或邮寄至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联系人:高扬,0532-80886390,逾期不再受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