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海关2025年国门生物安全监测采购项目(检疫性实蝇)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6 17:14:56 浏览: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青岛海关2025年国门生物安全监测采购项目(检疫性实蝇)
品目

货物/物资/医药品/生物制剂/其他生物制剂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行政区域青岛市公告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6:34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0:00
预算金额¥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扬、吕超
项目联系电话 0532-80886390、 0532-80886128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扬、吕超 0532-80886390、0532-80886128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海关
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扬、吕超 0532-80886390、 0532-80886128

  青岛海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岛海关2025年国门生物安全监测采购项目(检疫性实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岛海关2025年国门生物安全监测采购项目(检疫性实蝇)

项目编号:FZFCG2025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扬、吕超

项目联系电话: 0532-80886390、 0532-808861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扬、吕超 0532-80886390、0532-808861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岛海关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扬、吕超 0532-80886390、 0532-80886128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ZFCG202502

2、项目名称:青岛海关2025年国门生物安全监测采购项目(检疫性实蝇)

3、包组划分:1个包

4、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5、预算金额:7万元(人民币)

6、最高限价(如有):7 万元(人民币)

7、采购需求:其他补充事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四)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服务要求

1、技术参数

(1)地中海实蝇诱芯:国际通用性外激素;采用铝箔袋单粒装;固体颗粒;符合《检疫性实蝇监测指南(2023)》要求。

(2)桔小实蝇诱剂:性外激素诱剂,含甲基丁香酚;液体;符合《检疫性实蝇监测指南(2023)》要求。

(3)瓜实蝇诱剂:性外激素诱剂,含诱蝇酮;液体;符合《检疫性实蝇监测指南(2023)》要求。

(4)蛋白诱饵:国际通用,昆虫食物饵剂;单粒重在5克左右;符合《检疫性实蝇监测指南(2023)》要求。

(5)综合型诱捕器:采用材质:PS+PP;容量不少于550mL;透明(盖)+黄(底座);符合《检疫性实蝇监测指南(2023)》要求。

2、采购数量(详见表格)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蛋白诱饵

固体颗粒

KG

25

地中海诱芯

固体颗粒

800

瓜实蝇诱剂

液体

ML

1540

桔小实蝇诱剂

液体

ML

2970

综合型诱捕器

模具定制

300

3、商务条件

(1)报价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材料、运输、包质量、包工期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响应供应商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获得成交资格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一经中标,投标报价作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服务期限

自中标之日起以一年为限。

(3)交货及验收方式

中标人接到甲方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发货,一次性送货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由采购人组织验货,凡不符合采购人规定要求的一律退回。

(4)付款方式

中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人以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支付方式为转账。若中标人出具虚假发票,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5、验收标准

中标人所送物品需与招标货物名称、规格保持一致。保证物品的完整性,无损坏、无变形等。

(二)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请核实是否需要供应商提供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如需要请添加具体证明材料名称,另有特殊要求请添加)

营业执照、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查询、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1.开标时,供应商应当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价低于本次平均报价30%视为供应商恶意低价,价格不予认可。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单位。

(四)递交材料方式:

各供应商应将报价单、信用查询、证明资料等上述材料一份密封(请务必于快递封面或密封材料封面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如未注明采购人可拒收快递!!)后,于2025年5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当面递交或邮寄至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联系人:高扬,0532-80886390,逾期不再受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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