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井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灾后重建项目施工图设计 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以 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井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灾后重建项目施工图设计;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井陉县南峪镇、威州镇、于家乡、天长镇、测鱼镇、南障城镇、秀林镇、苍岩山镇、南王庄乡,涉及9个乡镇 32 个村。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重建9个乡镇32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站33座,重建配套管网管道20000m;清理泥及外运处置6400m3;建筑垃圾拆除及外运处置4000m3;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维修及更换。 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无资不抵债情况。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和“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06 18:00:00 至 2025-05-13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5-2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
电话: 0311-82023218
电子邮箱: jxhbcw@163.com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井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灾后重建项目施工图设计 | 0 | 无 |
招标人: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福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井陉县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二环南路89号东华国樾府2号商务办公楼0605 |
邮编: 0503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高鹏 | 联系人: 刘阳阳 |
电话: 0311-82023218 | 电话: 0311-87517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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