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东院区新增智慧煎药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6 21:54:24 浏览:12
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
受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的委托,对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东院区新增智慧煎药中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单位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东院区新增智慧煎药中心项目
2、项目编号:HNJH-2025-0419
3、项目概况:随着医院中医诊疗水平的不断提升,前来我院接受治疗的患者日益增多,目前医院煎药房已达到负荷上限,为满足患者就医需求,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新增智慧煎药中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费率100%。
6、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供应商若为生产商的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中药饮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中药饮片)。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06日-2025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周末、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须携带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分整(北京时间);
2、响应性文件递交的地点:洛阳市。
联系人:陈先生 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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