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谷县威远镇新民村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7 17:54:33 浏览:16

景谷县威远镇新民村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景谷县威远镇新民村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新建现代农业设施大棚170亩。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5-07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9-5221397)
备注: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5月7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普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赵维鑫
办公电话: 1478729291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珊
办公电话: 13388804565 移动电话: 1338880456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800202500175001001
标段名称: 景谷县威远镇新民村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5-13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5-29 08:30
开标地点: 开标室-(景谷)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5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现代农业设施大棚170亩。 1.育苗大棚10亩(规格:50米长、4米宽、2.6—2.8米高;拱杆25*1.5、抗风管25*1.2、纵梁25*1.2,材质为镀锌管;棚膜6丝精品水晶PO膜)。 2.可喷灌式施肥叶菜类大棚100亩(配套水系统浇灌蔬菜、水溶肥喷灌系统施肥,规格:长50米、宽4米、高2.6—2.8米;拱杆25*1.5、抗风管25*1.2、纵梁25*1.2,材质为镀锌管;棚膜6丝精品水晶PO膜)。 3.滴灌型果蔬大棚60亩(配套水系统滴灌蔬菜、水肥系统滴灌施肥,规格:长50米、宽4米、高2.6—2.8米;拱杆25*1.5、抗风管25*1.2、纵梁25*1.2,材质为镀锌管;棚膜6丝精品水晶PO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景谷县威远镇新民村。 周边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勘探现场。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状态。 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作要求。
其他: 1.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建筑类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拟派施工人员要求: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配备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组人员岗位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上人员需提供上岗证或资格证。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2年-至今)中任意一年度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2年-至今)中任意一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5年1月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内的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 4.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4.2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新公司根据成立年份提供。 4.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5-05-07 09:15:5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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