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北区庄桥粮食储备和应急物资库仓库顶光伏开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18:29:46 浏览: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北区庄桥粮食储备和应急物资库仓库顶光伏开发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北区庄桥粮食储备和应急物资库仓库顶光伏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粮库仓库顶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商,在江北区庄桥粮食储备和应急物资库仓库顶加装分布式光伏,招标人与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商签订屋面光伏发电建设运营合同,由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商按光伏建设规定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手续,开展包含且不限于投资和融资,项目备案(中标人负责按光伏建设规定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手续)、开展勘察、项目所有主体工程设计,供货(包含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箱变及附属设备采购等所有设备材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性能试验及调试,工程保险购买,并网验收及手续办理,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实施,项目技术经济评审、项目质检、标识牌、验收资料移交,通过项目验收、并负责项目全寿命周期的运营、维护、安保等“一站式”服务,运营期(20年)满后光伏发电系统相关设备材料拆除(除产权归招标人所有的设备材料)等一揽子工程,并恢复原有功能及外观要求。招标人享受与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商双方约定的光伏发电的电价优惠。

2.2项目操作模式:本项目为投资+运营+维护总承包模式。

2.3建设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在地面一层单独设有专变。在江北区庄桥粮食储备和应急物资库1~2#、4~8#楼屋面安装550Wp组件(尺寸2278×1134,平铺于18.4°坡屋面)合计1036块,安装面积2676.25㎡。本工程在专变处采用380V分2点并网,其中并网点1装机容量为323.4 kWp,并网点2的装机容量为246.4 kWp,合计总容量569.8 kWp。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2.4项目要求:项目备案、设计、安装、监理、验收、运维要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仓房屋面负荷、防风、防水、防火、防雷等安全和施工安全,保证屋面的整体性和美观性。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相关行业质量标准以及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相关要求。

2.5合同签订及合同期限: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屋面光伏发电建设运营合同,合同期限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运营期到期之日止,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不再续约,则中标人应无偿拆除所有设备(产权归招标人所有的设备材料除外),并恢复原有功能及外观要求。

2.6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粮库的项目备案、勘察设计、供货、光伏设备施工安装调试、配套升压改造、验收,并具备入网条件(本工程6-2仓库因其他因素需在2026年(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项目运营期为20年(运营期自项目建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计算)。

2.7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数量: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名,中标人数量为1名。

2.8报价方式: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粮库屋面给中标人用以加装光伏设备进行发电,招标人享受与中标人双方约定的使用光伏发电的电价优惠。投标人对招标人在结算期内国网用电电价基础上的下浮率报价。

2.9价要求:本项目设置投标限价:电费下浮率不低于15%。投标人投标报价不满足投标限价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生产、制造、销售或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的企业,或具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相关资质或具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4 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含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须提供3个及以上并网电压380V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案例,以电网公司出具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检验(或验收)意见单为准。

3.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类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1)有效的电力行业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委托符合以上四项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设计,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的,须提供其委托的设计单位的以上四项有效资质证书。

3.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施工类资质证(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1)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委托符合以上四项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施工,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的,须提供其委托的施工单位的以上四项有效资质证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9日9:00至2025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发票开具及下载时间: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财务人员根据系统自动流转,统一开具电子发票(无需供应商发起开票申请),届时投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5.4、未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系统报名的投标人,其采购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5、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制作、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如遇已签到的供应商的IP地址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开标时间、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采购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采购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供应商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5、电子投标问题咨询:0574-26877268;13396609883。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7.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宁慈中路388号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87564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广场8幢东单元7楼

联系人:华颖燕、张露萍、张磊、刘小英、王胤

电话:0574-87755737、13429394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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