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宿松县清水塘矿区瓷石矿详查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18:31:11 浏览:13

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3C0037 FS3408262025004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宿松县清水塘矿区瓷石矿详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张掖矿产勘查院

供应商地址:甘肃张掖市张火公路4公里

成交金额:796600.00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96600.00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宿松县清水塘矿区瓷石矿详查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8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邓衍成、韦志学、李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194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宿松县人民中路184

联系方式:150 5565 64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向北100

联系方式:0556-5129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50 5565 6475

十、附件

1、公告

2、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3、得分材料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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