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水利部信息中心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 12: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10日至2025年05月1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6层A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04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6层A | ||
预算金额 | ¥218.5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小倬、王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3331780、13999253263、13139610825 | ||
采购单位 | 水利部信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淑娜 1352292294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6层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小倬、王迪 0991-3331780、13999253263、13139610825 |
项目概况
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6层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ZJAN-17
项目名称: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218.5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8.5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号)要求,严格执行水利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水信息〔2018〕322号)、《水利部水文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的通知》(水文地函〔2019〕35号)、《关于全国地下水监测资料整编刊印有关事项的通知》(水文中心〔2019〕22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开展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共有430个地下水监测站(含5个坎儿井流量自动监测站),分布在14个地州市。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1.开展430个地下水监测站全年信息报送。
2.看护430个地下水监测站设施设备,保证监测站资产安全。
3.现场校测430个地下水监测站自动监测仪器至少1次,其中纳入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的代表站按季度校测,出现监测数据异常或水毁等不可抗力影响情况应及时加密校测。开展425个地下水监测站井深测量至少1次。按有关规范要求校核5个坎儿井流量自动监测站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4.开展不少于313个地下水监测站透水灵敏度试验,2个地下水监测站的监测井清淤洗井。
5.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备品备件,支持4G通信方式的一体化水位计不少于30套,全面升级通讯模块,与4G(含5G/北斗)等移动通信服务相适应,水位计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
6.及时做好430个地下水监测站通讯保障和相应的设备维护。
7.及时做好430个地下水监测站井口保护装置等附属设施的养护维护。
8.及时完成430个地下水监测站地下水资料整编与刊印。
9.及时做好省、市两级地下水监测中心系统运行维护。
投标人须对以上采购内容进行全部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未审计的可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其他说明: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监理、检测、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0日 至 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6层A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6层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最少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4年,2024年未审计的可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资信证明原件的权利。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税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如免缴),由投标人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说明)。
(5)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保资金缴纳有特别政策的(如免缴),由投标人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说明)。
(6)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邮件领取:
采用邮件领取的,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邮箱1049891224@qq.com并电话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联系方式:张淑娜 135229229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6层A
联系方式:彭小倬、王迪 0991-3331780、13999253263、1313961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小倬、王迪
电 话: 0991-3331780、13999253263、131396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