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工银研修中心(河南)酒店类培训场地补充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9 19:13:21 浏览:15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工银研修中心(河南)酒店类培训场地补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工银研修中心(河南)酒店类培训场地补充项目
2.2招标编号:HNZB2025210248
2.3项目预估金额:300万元。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郑州市主城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航空港区)补充选择一家能够满足集中培训条件的场所,提供可实施50—200人左右的培训场地服务,同时提供教学休息室、住宿场地及培训餐饮服务;项目同时包含招标人自有设备搬运维护等人工服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场地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场地、培训设备及网络等的日常维护、场地日常清洁、参训人员的住宿、餐饮及免费停车服务,以及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服务。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8中标数量:1家。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
①提供2021-2023或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承诺: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提供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案由:刑事案由”检索关键词为“贪污贿赂罪”和“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的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理。
④本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况。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
注: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服务场地须位于郑州市主城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航空港区)内,投标人具有场地的使用权。提供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证明或第三方委托管理协议证明;产权所有人或协议签署方应是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为投标人的总公司/分公司(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子公司,非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的,须补充提供隶属关系说明;场地使用期限截止日须在本项目服务期2026年10月31日以后。
②投标人场地应至少具有3类教室(会议室),其中包含教室1(150㎡及以上)、教室2(300㎡及以上)、教室3(450㎡及以上);住宿客房数量不低于100间。提供场地教室(会议室)和客房布局的平面图证明及承诺函。
③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根据投标人不同机构性质,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企业负责人即等同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要求中有关网站查询等要求,如因投标人机构性质原因无法查询或提供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如有网站查询内容提供不精准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项规定的所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按照以上要求将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扫描汇总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须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命名主题(XX公司-项目名称-获取文件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资格证明材料审查无误后,代理机构会将登记表及缴费流程回复至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