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民政府(本级)洪安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0 09:38:15 浏览:12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087

二、项目名称:洪安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大仝山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大运村路315号38栋附202号 658,616.00元 97.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大仝山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5040100 C05040100 公共安全服务 洪安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服务 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范围,详见补充事宜 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补充事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满足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补充事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飞杨山罗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10399元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39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计划备案号:51011225210200011068;采购品目名称:C05040100 公共安全服务;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93280.00元;单价最高限价:80元/项。

(二)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

(三)服务内容及范围

1、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对现有房屋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复核;

2、现场查勘、检测,记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3、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4、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

5、协助采购人对相关数据的整理和录入

6、统一使用全市既有建筑安全监测治理系统电脑端或手机端录入排查信息,加强系统使用指导和录入信息审核管理,排查录入时统一使用房屋全貌、隐患部位的水印照片。

7、 自建房逐栋排查工作,对前期已填报的房屋基本信息、隐患信息、管控整治信息再复核、再确认、再整改,并登录成都市既有建筑安全监测治理系统录入排查结果。

8、重点对经营性、3层及以上、低保户居所、学校周边、交通枢纽周边、产业园区周边等六类自建房,摸清安全状况。

9、对于经营性自建房、加层搭建自建房、C、D级危房、25年房龄以上的房屋进行排查,并登录成都市既有建筑安全监测治理系统录入排查结果。

10、技术依据标准 参照以下《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50315-2011、《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四川省城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指导手册》、《四川省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指导手册》等国家标准,对房屋地基基础、上部结构、承重结构、主体部位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注:以上标准如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完成本项目检测事项的检测设备。

2、供应商应有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人员,项目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3、需保证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重要岗位检测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4、供应商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合同约定履行检测职责。在服务范围内,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供应商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5、确保录入《成都市既有建筑结构安全监测治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提交加层经营性自建房或者具有一定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的纸质《房屋安全性评估报告》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经采购人确认后上传至《成都市既有建筑结构安全监测治理系统》,均符合采购人归档要求。

6、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五)、保密要求

1.保密条款:供应商保证对在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或本合同执行完毕、因故中途退出时所获悉的采购人工作秘密和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授权,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泄密、转让、许可使用及交换,更不能利用相关保密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如造成严重后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安全责任: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全部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均安路1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 028-84813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凤街247号海德空间501号

联系方式:028-84722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电话:028-84722110

四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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