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发布时间:2025-05-10 10:27:11 浏览:15

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受秀山县秀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最高限价为236.855696万元,投标保证金为4万元,采购内容及详情请见附件《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5年5月10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挂牌期满,如经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该项目流标。如经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或等于三家,则评标委员会继续后续评审,并出具评标报告。评标程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篇 评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二、投标人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到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非采购人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采购人有权扣除投标人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一)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标申请的;(二)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于缴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及合同备案后二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投标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中标人被确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备案)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2、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还须提供有效入渝登记备案证或入渝(库)证明资料并加盖公司鲜章。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篇 评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的相应内容。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30日08:30时至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09:00时。

七、开标地点: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投标人在被确定为中标人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金额为:16549 元。

十、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详细阅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一)采购人:秀山县秀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话:13594902019

址:秀山县平凯街道香林南路47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老师

话:15086866332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341号第11层

(三)集中采购机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渝东南分所秀山支所

联系人:母海龙

电话:023-76678316

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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