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长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10日 17:1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尤娟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55044520 | ||
采购单位 | 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长市天康大道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550445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0-2388677 |
天长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tccg202504-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长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事项1、招标文件正文第7页,“履约保证金”之“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中的“服务期”是对应为招标文件正文第1页中的“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20日前”还是将“不低于5年的免费质保期限”也计入在内?请给与明确。
回复: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项目验收结束。
事项2、招标文件正文第24页,“付款方式”中提到“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此“见索即付保函”的有效期限是截止到“合同履行期2025年10月20日”还是包含5年的质保期?请给予明确。
回复: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第一次进度款。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垃圾分类信息化”或“垃圾分类监管平台”项目业绩(或综合性项目业绩包含“垃圾分类信息化”或“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现修改为“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垃圾分类信息化”或“垃圾分类监管平台”或“垃圾分类管理小程序(或垃圾分类应用程序(APP))项目业绩”(或综合性项目业绩包含“垃圾分类信息化”或“垃圾分类监管平台”或“垃圾分类管理小程序(或垃圾分类应用程序(APP))”)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2、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中“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完成本项目工作量50%,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完成本项目工作量80%,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项目全部完成及验收合格,采购人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据实结算)。”修改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完成本项目工作量50%,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完成本项目工作量80%,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项目全部完成及验收合格,采购人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据实结算)。如中标人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合同款据实结算,完成本项目工作量50%,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完成本项目工作量80%,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项目全部完成及验收合格,采购人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据实结算)。”。
3、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3)投标分项报价表”以答疑澄清文件2为准。
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调整为:2025年05月26日08时00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解密时间调整为2025年05月26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26日09时00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长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天长市天康大道23号(天长中学对面)
联系方式:王主任、0550-2382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
联系方式:金凤超、0550-2388677、18856928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金凤超
电 话:0550-2382716、0550-2388677、18856928853
五、附件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