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秦皇岛开滦矿务局车务处抢险加固工程-施工谈判
发布时间:2025-05-11 11:39:03 浏览:16
(招标编号:FYJLZB242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秦皇岛开滦矿务局车务处抢险加固工程-施工 谈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2.391万元,招标人为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秦皇岛开滦矿务局车务处抢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塌陷地面以及 出现下沉现象的地面进行地基注浆加固处理,对不满足抗震要求的房柱实施混凝土平板碳纤 维加固措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秦皇岛开滦矿务局车务处抢险加固工程谈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秦皇岛开滦矿务局车务处抢险加固工程谈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资质要
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文物 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响应文件中应附2023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1.4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 表性建筑专业),且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
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 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秦皇岛
七、其他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秦皇岛开滦矿务局车务处抢险加固工程,采购人为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分 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施工谈判。
2.项目概况及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秦皇岛开滦矿务局车务处抢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塌陷地面 以及出现下沉现象的地面进行地基注浆加固处理,对不满足抗震要求的房柱实施混凝土平板 碳纤维加固措施。
2.2谈判范围本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材料设备提供、根据各项验收意见完成整改或修复、 承担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责任等全过程承包。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 求。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4项目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
2.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 能力的情形。响应文件中应附2023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1.4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近现代重要史迹及 代表性建筑专业),且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谈判,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联合体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谈判对未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4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 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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