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2 07:32:32 浏览:13
(招标编号:YNHY-DX-2025-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0.00万元,招标人为云南顶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涉及的车位划线标识、环卫设施、 出入口道路及场地硬化、硬质铺装、交通设施、景观绿化、围墙工程等非主体相关劳务作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资质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企业所在地社保 部门出具2024年06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出具的日期为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后):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
3.4企业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6信誉要求:
3.6.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 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 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 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 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6.2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 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 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6.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经理不属于《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 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ww.yncredit.gov.cn)网站及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申请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 页截图或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7.4承诺中标后对农民工工资进行分账管理按月支付,保证工程款全部用于该工程建设, 不挪作他用。
3.6.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 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12日08时30分至2025 年05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资料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 书或注册证书、劳动合同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2024年06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 明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楚雄市)
七、其他
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劳务分包
1.招标条件
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已由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409-532301-04-01-152020批准建设,该项目以工程总承 包(EPC)方式公开招标,其中施工总承包中标人为云南顶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招 标人为云南顶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由项目总承包单位云南顶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室外工程劳务分包招 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南片区茶花大道西侧。
2.2建设内容: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涉及的车位划线标识、环卫 设施、出入口道路及场地硬化、硬质铺装、交通设施、景观绿化、围墙工程等非主体相关劳 务作业。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预估金额约为38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
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 验收合格。
2.6计划工期:120天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资质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企业所在地社保 部门出具2024年06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出具的日期为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后);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
3.4企业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6信誉要求:
3.6.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
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 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 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 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6.2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 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6.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经理不属于《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 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e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en)网站及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申请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 页截图或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7.4承诺中标后对农民工工资进行分账管理按月支付,保证工程款全部用于该工程建设, 不挪作他用。
3.6.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 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12日08时30分至2025年05月16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资料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③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劳动合 同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2024年06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复印 件加盖公章)。
4.2竟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北
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楚雄市)。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相关公告

蒙ICP备13003354号 SITEMAP地图
Copyright 2000-2025 www.8337.net 采购与招标网 版权所有 本站数据来源于网络,均公开免费使用,如果问题请联系service@8337.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