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认定命名牌匾制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央宣传部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12日 09: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航招标网(https://www.avicbid.com/)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0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 ||
预算金额 | ¥304.33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10701388 | ||
采购单位 | 中央宣传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010-630950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经理19910701388 |
项目概况
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认定命名牌匾制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航招标网(https://www.avicbid.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0-2513ZC0038-01
项目名称: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认定命名牌匾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304.3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简要服务要求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认定命名牌匾制作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算起,60天内完成生产并寄出全部货品。 |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自收货单位签收收货单据后1年。 | 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认定命名牌匾制作服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算起,60天内完成生产并寄出全部货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即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2日 至 2025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航招标网(https://www.avicbid.com/)
方式:中航招标网在线购买。凡有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在中航招标网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avicbid.com,注册事宜详见网站流程,注册完成后在购买时间内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文件。如遇网站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30)拨打 4006-722-788。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期。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从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即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2.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样品,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不予退回,样品需密封提交,样品的外层密封包装上需标注如下信息: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需在包装箱中随附一张A4纸打印的样品清单,格式如下: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据实填写)______________ 组成清单(据实填写):
|
样品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在开始技术评分前由工作人员对样品进行编号。样品内包装及样品中均不得出现任何体现承制方信息的内容。
不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样品视为未提供样品。未中标人需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时领回样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样品的遗失缺损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提交样品清单:
样品名称 | 样品数量 |
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牌匾 | 1个 |
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区牌匾 | 1个 |
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牌匾 | 1个 |
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牌匾 | 1个 |
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奖盘、门牌、提兜 | 各1个 |
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牌匾 | 1个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央宣传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630950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
联系方式:高经理19910701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经理
电 话: 19910701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