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5-07-08
2025年鄂西卷烟材料厂菜饼物资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鄂西卷烟材料厂菜饼物资采购已由鄂西卷烟材料厂“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鄂西卷烟材料厂“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纪要鄂材采纪要【2025】4
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鄂西卷烟材料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鄂西卷烟材料厂菜饼物资采购
2.2项目编号:ESEXCL202543301
2.3预算金额:463.4674万元
2.4最高限价:菜饼最高采购限价(单价)2106.67元/吨,该价格为到厂价格(包含菜饼出厂价、上车费、运输费、下车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供应约2200吨菜饼(油菜籽经初榨提取油脂后产生的残留物),菜饼技术标准详见《第五章项目要求》。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第一标
包:供应招标数量30%,第二标包供应招标数量70%。每标包确定一名中标人,每标包第二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备用中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每个标段有相同的任务量,投标 人需自行考虑并承担中标后供货数量不同的风险。
2.6交货数量及时间:以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单为准。
2.7交货地点:恩施市小渡船办事处望城坡肥料生产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 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备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或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相关资质。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申请人应具备生产加工场地及设备。仓库面积1000m2以上,监控设备齐全完好。供应商需提供:申请人提供的场地及设备证明可以是自有或者租赁证明材料,
其中:自有厂房场地的,须提供房屋及土地的产权证明(包含证明房屋及场地面积的勘验图,新版产权证的,应将查询二维码页面准确清晰的进行复印);在通过租赁或 流转方式取得加工场地的,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证明房屋及场地面积的勘验图,场地位置经纬度,产权证明或者其他能够 证明产权归属的证明材料);自有设备应当提供设备现状实景照片、购买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申请人应提供设备现状实景照片、租赁合同及 设备所有人的设备购买凭证(包括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监控设备的实景照片还应包括各生产节点、进出库位置探头的实景照片,以及监控室实景照片。
3.4为保障本项目的及时履行和交付使用,申请人应具备足以满足本项目第一阶段供货相匹配的部分现有菜饼原料库存(菜饼库存规模达到300吨)。供应商需提
供:原料仓储菜饼库存现状实景照片及合同或库存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6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7申请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否则将不得参 与本次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移出);(3)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日之 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申请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提供承诺函及以上公告发布后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并在评标现场核验查询结果)。
3.8申请人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9烟草行业准入资格要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 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为准。
3.10申请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不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以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等网
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11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申请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13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包。如投标人被推荐为前一个标包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被推荐为其他标包的中标候选人。(如同时
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单独编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6家,每标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确定为6家,不足6家时改为合格制,合格不足3家,本次招标终止。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方式:携带U盘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资格预审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86 1336 9627
邮 箱:zsb0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