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73-2640GNOEFWQT000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信创园一期项目G6F-1-艺术中心-剧院装修项目舞台工艺设备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北京通明湖信息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信创园一期项目G6F-1-艺术中心-剧院装修项目舞台工艺设备检测,完成全部检
测工作并提交书面检测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创园一期项目G6F-1-艺术中心-剧院装修项目舞台工艺设备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信创园一期项目G6F-1-艺术中心-剧院装修项目舞台工艺设备检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3.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法人证书;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应选;
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6遵守相关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应选人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
室认可证书(CNAS);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七、其他
北京通明湖信息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拟建信创园一期项目G6F-1-艺术中心-剧院装修 项目舞台工艺设备检测采购的比选人,基本具备进行公开比选的条件,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为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信创园一期项目G6F-1-艺术中心-剧院装修项目舞台工艺设备检测采购
1.2项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
1.3比选工程项目具体情况:信创园一期项目G6F-1-艺术中心-剧院装修项目舞台工艺设备 检测,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提交书面检测报告,具体详见第三章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1.6比选方式:公开
1.7比选限价:41万元
1.8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2.比选人简介:
2.1比选人:北京通明湖信息城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筹建具体情况简介:
3.1场地准备情况等:已具备开始条件。
4.应选人条件:
4.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法人证书;
4.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应选;
4.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4.6遵守相关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7应选人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
可证书(CNAS);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报名的单位,请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持以下资料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 不退。
(1)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递交时间
递交时间:2026年03月16日14时00分,(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