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36-ZB2026010TY)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土地评估单位选择项目已由项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招标人为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土地评估单位选择项目。
2.2招标范围选择4家资产评估单位完成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控股公司、间接控股公司、合资公司,代管公司及相关关联单位等委托的资产评估工作。评估 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土地租赁费用评估等。(供应商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项目服务 的取得,招标人无法预计且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
2.3服务地点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控股公司、间接控股公司、合 资公司,代管公司及相关关联单位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最高投标限价:《吉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省价收[2014]209号)、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 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等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评估收费总额的0.5折作为计费折扣限价。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评估相关资质(土地评估机构在工商登记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备案),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 同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承诺函。
3.4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04月11日至2026年04月17日每天0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明文件。
(3)业绩合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汇款备注:项目编号+标书款+投标人名称)。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人、被授权人、联系电 话、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是否收到。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 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9日09:00时,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不足四家或通过初步审查不足四家时,项目流标,招标重新组织招标。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