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XZ-2026-ZB01-XMZB-0154-8)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组光伏支架采购招 标人为湖南湘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 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组光伏支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组光伏支架采购。
2.2项目概况: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湖南省衡阳市 衡东县境内,项目采用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的开发模式建设,直流侧容量为103 47428MWp,交流侧容量为80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和20.1km送出线路 ,接入至衡东县新塘(文昌)变电站。
2.3招标范围:光伏支架(含组串式逆变器安装的支架)、紧固件及连接件等配件的 设计、制造、工厂检验、预安装、包装、运输、现场交接验收、备品备件、维 护、配合设计审批等全部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付地点:衡阳市衡东县白莲镇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
于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订单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供货量不少于30MW光伏支架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自身业绩或制造商 合法授权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业绩证明资料要求如下:
(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买卖双方盖 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供货范围等信息。
(2)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另外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并按实际订 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的供货数量和签订时间(或订单时间)认定业绩,仅提供框 架采购合同的无效。
(3)业绩证明材料是以重量为单位且无法体现项目装机容量规模信息的, 则按40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