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对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承载轨道装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承载轨道装置项目
2.2项目编号:QCZ2026-010223094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承载轨道装置深化设计、制造或采购、安装及安装 所需材料、调试验收及相关后续配套服务、售后服务。数量:详见技术要求。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最高限价:20000000.00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且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 定。
3.2投标人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在该单位连续缴纳半年及以 上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3.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
3.4投标人具有上八年度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
3.5投标人若为授权制造商,所投产品必须取得授权方出具的该产品生产制 造授权,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若为授权经销商,所投产品必须取得授权方出 具的该产品经销授权,且在有效期内。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能够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安全和合法权利,提供保密合同(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保密合同电子版)。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具备良好的商业 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不良的诉讼记录;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 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2025年度财报未出的,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报,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 上述资料)。
3.8投标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进入 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人被中车股份 或各子公司列入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 内的投标人;(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被中车集团及下属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被中国国家 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的。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截图须加盖公章;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须加盖公章;
(3)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投标单位名称行贿”关键字)(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姓 名)查询结果截图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不完整或有缺漏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4)投标人出具未被列入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5月29日起至2026年06月0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 构邮箱(邮件主题: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4.2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 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以上资料 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如发现有造假证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文件售价
5.1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 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时间:2026年06月22日上午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青岛市高新区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7.1时间:2026年06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青岛市高新区。
8.招标公告同类项目业绩界定及提供材料:
8.1同类项目业绩界定: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铁路工程(桥梁)或 轨道交通工程(桥梁)。
8.2同类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中标通知书原件,或者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出具的中标 内容确认证明原件(确认证明中应包含中标内容、中标时间、中标价等要求内容);
(2)合同原件;
(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原件。
业绩认定时间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且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体现桥梁工 程。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9、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9家 (含)以下时,应当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9家(不 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按照资格评分办 法进行评分,招标人可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9家(第9家得分相同时应均应选 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