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HY-2026-042)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氧浓度检测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66万元,招标人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氧浓度检测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氧浓度检测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氧浓度检测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则请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则其营业执照必须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
3.3 供应商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供应商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5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2、邮箱报名: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获取报名表填写发 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谈固院区住院三楼学术报告厅
七、其他
供货周期:15天。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线上购买;
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上传或携带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 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属于医疗器械 的,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④属于医疗器械的,具 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投标),⑤属于医疗器 械的,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
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 9000 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