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咸铜K100+757长春村上跨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庄里镇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26日 16:5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6月29日至2026年07月03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太和时代广场C座206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太和时代广场C座206室 | ||
| 预算金额 | ¥251.3131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盼、李岩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09257394 | ||
| 采购单位 | 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人民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691230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正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唐延路北段20号太和时代广场C座2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09257394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
项目概况
咸铜K100+757长春村上跨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太和时代广场C座2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1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6-0180
项目名称:咸铜K100+757长春村上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3,13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铜K100+757长春村上跨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513,13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13,131.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铁路桥梁工程施工 | 咸铜K100+757长春村上跨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13,131.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铜K100+757长春村上跨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铜K100+757长春村上跨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注:①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至少包括审计报告、附注。②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3)提供2025年5月(含5月)以来任意时间段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应提供说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①零报税的提供申报成功的凭证。②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段为准。);(4)提供2025年5月(含5月)以来任意时间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①通过代缴方式缴存的,需提供链条完整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代缴方的缴存凭证、供应商向代缴方用于缴存社保的银行转账单据。②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缴存凭证;提供银行缴纳单据的,单据应显示社保缴存项(任一项)。);(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6)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为本单位人员的有效第三方证明材料;(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9)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拟派项目经理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至 2026年07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太和时代广场C座2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太和时代广场C座20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太和时代广场C座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4)《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17769123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唐延路北段20号太和时代广场C座206室
联系方式:188092573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盼、李岩泽
电话:18809257394
陕西正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