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阳街道邱光进兄弟宅、邱继木宅、邱思贯宅、邱清德宅、邱梧桐宅、石室禅院等6处不可移动文物局部修缮工程(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海沧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4日 18:35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洪宗延,黄亚惠,沈文英,周昌贤,李环辉 | ||
| 总成交金额 | ¥278.7968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海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蒲天娇、黄海峰 0592-5967267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光路25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邱工 134007485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蒲天娇、黄海峰 0592-5967267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翰林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 ||
一、项目编号:[350205]HMGC[CS]2026001-1
二、项目名称:新阳街道邱光进兄弟宅、邱继木宅、邱思贯宅、邱清德宅、邱梧桐宅、石室禅院等6处不可移动文物局部修缮工程(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翰林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高新技术园区钟岭路1-3号恒亿大厦8楼-G | 2,787,968.00元 | 97.4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工程类(厦门翰林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新阳街道邱光进兄弟宅、邱继木宅、邱思贯宅、邱清德宅、邱梧桐宅、石室禅院等6处不可移动文物局部修缮工程 | 对新阳街道邱光进兄弟宅、邱继木宅、邱思贯宅、邱清德宅、邱梧桐宅、石室禅院等6处不可移动文物局部修复修缮 | 196个日历日 | 项 | 苗彪 | 闽1622018202001322 | 2,787,96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洪宗延 |
| 评审专家: | 黄亚惠 、 沈文英 、 周昌贤 、 李环辉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按《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发布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厦建价协[2020]05号文及补充文件(关于对《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厦建价协[2022]12号文进行增补和调整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计取。以成交总金额为取费基数,(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不足8000元时按8000元计取。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新阳街道邱光进兄弟宅、邱继木宅、邱思贯宅、邱清德宅、邱梧桐宅、石室禅院等6处不可移动文物局部修缮工程:2.026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光路253号
联系方式:邱工 1340074856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
联系方式:蒲天娇、黄海峰 0592-5967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海峰
电话:蒲天娇、黄海峰 0592-5967267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