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招标编号:BY-HWZB-202607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分行信息科技部(安全保卫部)关于一汽智付系统软件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分行信息科技部(安全保卫部)关于一汽智付系统软件产品采购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最高投标限价:35万元(含税);
2.4招标内容:关于一汽智付系统软件产品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有金融类信息系统软硬件技术服务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 位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 务报表,2025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 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 关投标均无效。
7.未被本行风险管理部门预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到邮箱报名: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4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