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交巡训大楼设施设备(一期)及五里街、石鼓派出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永春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永春县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6日 22:21
评审专家名单章喜字,陈龙福,陈长金,洪智炜,裴晓敏
总中标金额¥383.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坤
项目联系电话13505063262
采购单位永春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永春县通州大道9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5-2388559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海归E谷E5B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05063262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350525]HMGC[GK]2026003

二、项目名称:交巡训大楼设施设备(一期)及五里街、石鼓派出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567号 3,836,000.00元 93.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办公设备 交巡训大楼设施设备(一期)及五里街、石鼓派出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交巡训大楼设施设备(一期)及五里街、石鼓派出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锦韶华等 WDZ-JSH-9570N等 1.00(批) 3,836,000.00 3,836,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裴晓敏
评审专家: 章喜字 陈龙福 陈长金 洪智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泉州市政府采购协会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泉采协[2024]1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按差额累计办法计算)作为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交账号:9071024010010000022859,户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里街信用社。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交巡训大楼设施设备(一期)及五里街、石鼓派出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4.619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春县公安局

地址:永春县通州大道959号

联系方式:0595-2388559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海归E谷E5B号楼3层

联系方式:13505063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坤

电话:13505063262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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