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SGS-2026-07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咸水沽第四中学食堂2026-2027年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成水沽第四中学食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咸水沽第四中学食堂2026-2027年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咸水沽第四中学食堂2026-2027年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咸水沽第四中学食堂2026-2027年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具备履行本项目 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 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 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 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 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1)现场获取:投标单位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体 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2)电子邮件获取:将《授权委托 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 一个PDF文件,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每日9:00-11:30,13:3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津南区)
七、其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
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信 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 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 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