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YHCZX2026-41(HC))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辽源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智能调节阀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3618万元,招标人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内容:采购智能调节阀159台。设备需支持数据对接上传至招标人现有调控 管理软件平台。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拆除并恢复部分管道井及管道井内部其他管线; 安装智能调节阀涉及拆除并恢复的楼道立管、支管、锁闭阀等工作由中标方承担,恢复楼道 立管、支管、锁闭阀等需更换的配件也由中标方承担产品的制造、供货(配套设备、备品、 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运输、卸载、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服 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智能调节阀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智能调节阀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具备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能力,能满足招标内容中的技术要求和供货 要求。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拒绝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 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相关文件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 标。
3.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下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鲜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 标单位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源市
七、其他
1.招标内容采购智能调节阀159台。设备需支持数据对接上传至招标人现有调控管理 软件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拆除并恢复部分管道井及管道井内部其他管线;安装智能调 节阀涉及拆除并恢复的楼道立管、支管、锁闭阀等工作由中标方承担,恢复楼道立管、支管、 锁闭阀等需更换的配件也由中标方承担:产品的制造、供货(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 工具的提供),运输、卸载、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3.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23618元(含税金)。结算时按实际提供的数量进行结算。
4.交付使用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交货后2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行业现行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1日14:00时,地点为(辽源市)。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0.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1.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