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JJBCG2026-1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便僳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怒江州直第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怒江州直第二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20万元(共计3学年,每学年在园生人数变动会 有浮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怒江州直第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怒江州直第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 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碰商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任意连续3个月 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 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已纳税证明材料和已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 服务、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 供的服务、货物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 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可法部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K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具有稳定的供应渠道配送能力及食材的仓储能力,专业冷链配送车辆,具备食材分拣、 保鲜、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能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安全可靠的 配送:
3.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食品安全操作资质,热悉校园食材供应管理要求:
3.4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记录、无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提供承诺书:
3.5自愿遵守本园采购管理制度、食材验收标准、考核制度,服从幼儿园日常管理,可承接
临时加单、应急供货需求: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处活动: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4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上述证件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核验,无原件或资 料不齐者不接受其报名原件的复印件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鲜公章一份留档)。2.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泸水市)
七、其他
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已落实保证金减免政策)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注意事项:
(1)转账缴纳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至公司账户:
(2)转账时必须注明企业名称及招标项目名称(可写简称),若分标段招标的,还必须注明
标段名称:
(3)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之后,需将缴纳回执或凭证扫描件做入其投标文件中:未缴纳保 证金或未在投标文件中放置其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磋商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
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
(5)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