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 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1栋2单元22层 | 520,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 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1栋2单元22层 | 430,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评审咨询服务 | 2022年度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专项审计 | (一)2022年度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执行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范围包括21户(不含国资运营公司,兴泸水务集团、华润兴泸燃气公司无需单独提供)市属国有企业,含集团本部及其出资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属子企业共550户。 (二)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范围包括21户(不含国资运营公司,兴泸水务集团、华润兴泸燃气公司无需单独提供)市属直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共147人。 (三)2022年度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范围包括22户(不含国资运营公司、国检公司)市属直管企业及国有全资或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含集团本部及其出资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属子企业共549户。 | (一)2022年度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执行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重点: (1)企业职工人数情况。 2022年度集团本部负责人人数;2022年度集团合并、集团本部、子企业各层级职工的平均人数;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合并、集团本部、子企业的职工人数。 (2)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情况。 2022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计提、发放情况,企业职工交通补贴核定、发放情况;2022年度职工在工资总额外列支的其他货币化收入;2022年度公司注销或股权转让导致相应员工转出的,核实转出人员2022年度实发工资总额及从2022年度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基数中扣减情况;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交通补贴、通讯费用等执行情况;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在核定年薪外列支的其他货币化收入情况。 (3)企业福利费开支情况。 (二)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重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三)2022年度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重点: (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是否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文件规定。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是否按标准足额计提,支付范围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违规将经费用于发放奖金等情况。 (3)202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包括企业内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金额兑现情况。 是否纳入工资总额或在其他费用列支,是否明确相应的会计科目。 (4)2023年度企业受到的处罚情况。 如通报批评、警示约谈或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等,包括处罚原因、金额等。 | 合同签订后即可进场实施审计(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进场后6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审计问题报告,完成审计后续服务工作。 | (一)2022年度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执行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重点: (1)企业职工人数情况。 2022年度集团本部负责人人数;2022年度集团合并、集团本部、子企业各层级职工的平均人数;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合并、集团本部、子企业的职工人数。 (2)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情况。 2022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计提、发放情况,企业职工交通补贴核定、发放情况;2022年度职工在工资总额外列支的其他货币化收入;2022年度公司注销或股权转让导致相应员工转出的,核实转出人员2022年度实发工资总额及从2022年度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基数中扣减情况;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交通补贴、通讯费用等执行情况;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在核定年薪外列支的其他货币化收入情况。 (3)企业福利费开支情况。 (二)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重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三)2022年度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重点: (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是否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文件规定。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是否按标准足额计提,支付范围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违规将经费用于发放奖金等情况。 (3)202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包括企业内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金额兑现情况。 是否纳入工资总额或在其他费用列支,是否明确相应的会计科目。 (4)2023年度企业受到的处罚情况。 如通报批评、警示约谈或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等,包括处罚原因、金额等。 | 520,0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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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审咨询服务 | 2022年度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专项审计 | (一)2022年度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执行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范围包括21户(不含国资运营公司,兴泸水务集团、华润兴泸燃气公司无需单独提供)市属国有企业,含集团本部及其出资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属子企业共550户。 (二)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范围包括21户(不含国资运营公司,兴泸水务集团、华润兴泸燃气公司无需单独提供)市属直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共147人。 (三)2022年度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范围包括22户(不含国资运营公司、国检公司)市属直管企业及国有全资或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含集团本部及其出资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属子企业共549户。 | (一)2022年度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执行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重点: (1)企业职工人数情况。 2022年度集团本部负责人人数;2022年度集团合并、集团本部、子企业各层级职工的平均人数;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合并、集团本部、子企业的职工人数。 (2)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情况。 2022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计提、发放情况,企业职工交通补贴核定、发放情况;2022年度职工在工资总额外列支的其他货币化收入;2022年度公司注销或股权转让导致相应员工转出的,核实转出人员2022年度实发工资总额及从2022年度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基数中扣减情况;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交通补贴、通讯费用等执行情况;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在核定年薪外列支的其他货币化收入情况。 (3)企业福利费开支情况。 (二)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重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三)2022年度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重点: (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是否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文件规定。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是否按标准足额计提,支付范围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违规将经费用于发放奖金等情况。 (3)202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包括企业内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金额兑现情况。 是否纳入工资总额或在其他费用列支,是否明确相应的会计科目。 (4)2023年度企业受到的处罚情况。 如通报批评、警示约谈或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等,包括处罚原因、金额等。 | 合同签订后即可进场实施审计(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进场后6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审计问题报告,完成审计后续服务工作。 | (一)2022年度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执行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重点: (1)企业职工人数情况。 2022年度集团本部负责人人数;2022年度集团合并、集团本部、子企业各层级职工的平均人数;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合并、集团本部、子企业的职工人数。 (2)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情况。 2022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计提、发放情况,企业职工交通补贴核定、发放情况;2022年度职工在工资总额外列支的其他货币化收入;2022年度公司注销或股权转让导致相应员工转出的,核实转出人员2022年度实发工资总额及从2022年度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基数中扣减情况;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交通补贴、通讯费用等执行情况;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在核定年薪外列支的其他货币化收入情况。 (3)企业福利费开支情况。 (二)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重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三)2022年度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服务要求 1.审计重点: (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是否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文件规定。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是否按标准足额计提,支付范围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违规将经费用于发放奖金等情况。 (3)202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包括企业内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金额兑现情况。 是否纳入工资总额或在其他费用列支,是否明确相应的会计科目。 (4)2023年度企业受到的处罚情况。 如通报批评、警示约谈或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等,包括处罚原因、金额等。 | 430,000.00 |
杨金凤、彭敬英、兰长安、涂国富、陈俣郅(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8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中标供应商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28381912。
名称: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酒城大道三段17号
联系方式:0830-3192076
名称: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17区四层126号
联系方式:0830-2688760
项目联系人:雍女士
电话:0830-2688760
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