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9:32:04 浏览:193


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 清发改行审[2024]13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由清远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

招标项目名称: 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施工监理

项目代码: 2401-441800-04-01-506847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63-3389303

地  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建设大厦B座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63-3380036

地  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自编之三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3370322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银盏片区

四、本工程建安费为:约 23308.43 万元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共三条道路全长 3.17km。森林大道东段,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 60km/h;规划二路,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30km/h;规划三路,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30km/h。这 3 条道路实施专业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最终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六、本工程招标金额:监理费经估算约 3563800.00元

七、资金来源:由清远市财政统筹解决

八、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与招标人要求为准),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监理范围: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甲方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九、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十、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且项目总监未被锁定。(未被锁定是指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 https://skypt.gdcic.net/openplatform/#/web/projectNucleusMember”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到项目总监锁定情况为“否”,若网站未查询到锁定情况结果,可以提供查询后的空白页截图。(投标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的网站截图,格式自拟;最终以评审时 “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 https://skypt.gdcic.net/openplatform/#/web/projectNucleusMember”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1)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为3名,其中2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1名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且每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②具备专业监理工程师证,工作单位须为投标人,且在有效期内。

(2)监理员:人数为4名,必须具备有效的监理员培训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

(3)造价员:人数为1名,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者造价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注:以上配备的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为其购买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中如有退休人员,则该人员所持证书(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上岗证)中的工作单位须为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同时须提供退休证和退休返聘劳务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返聘合同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当天),否则该人员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8、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投标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的网站截图,格式自拟;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十二、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十三、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自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处理意见之日起计6个月内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大于6个月的,拒绝投标时限按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计算);如不存在下列行为,投标人需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作出承诺。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无。

招标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  0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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