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庐城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整治项目(墓坊(六队)、限庄、石桥、茶塘)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城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整治项目(墓坊(六队)、限庄、石桥、茶塘)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达庐江县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庐乡组项【2024】1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城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整治项目(墓坊(六队)、限庄、石桥、茶塘)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15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0015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
2.6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庐江县庐城镇镇域内(罗埠村墓坊(六队)、限庄,迎松村石桥、茶塘),主要实施村民组内的沟塘清淤、村庄内环境整治、雨污水管网建设、村庄主支道路建设修缮、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雨水涵道、污水主支管网、部分小节点打造等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47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实施村民组内的沟塘清淤、村庄内环境整治、雨污水管网建设、村庄主支道路建设修缮、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雨水涵道、污水主支管网、部分小节点打造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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