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名县束馆镇蔬菜冷藏库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09:56:45 浏览:62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束馆镇蔬菜冷藏库项目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4]797号批准,招标人为大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业主为大名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大名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1项目概况:2.1.1工程项目名称:大名县束馆镇蔬菜冷藏库项目2.1.2建设地点:邯郸市大名县束馆镇唐村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1.4资金来源:大名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5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435.92平方米(约2.15亩),总建筑面积999.36平方米;主要建设蔬菜冷藏库及配套基础设施。2.1.6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项目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等职务。
-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3)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