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沙县项目凤岗城关段、回水堤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沙县项目凤岗城关段、回水堤段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农业[2022]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沙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50%:50%,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沙县项目凤岗城关段、回水堤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沙县区;
2.2 工程规模:67247224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为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67247224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3829561元(含暂列金1949162元,暂估价326000元及其他项1554399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5-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优良标准;且满足“闽水杯”和“大禹奖”申报要求;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20至2024年8月6日23(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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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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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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