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检验鉴定费(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09:58:22 浏览:41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134

二、项目名称: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检验鉴定费(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菲斯特司法鉴定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1号 1,428,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菲斯特司法鉴定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0029900 其他鉴证服务 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检验鉴定费 泸州市叙永县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合同签订金额使用完为止(以任一条件达到为准)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旭焱曹开群王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类别为服务)。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4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四川菲斯特司法鉴定所,联系人:李科,联系电话:1361904840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叙永县环城大道307号

联系方式:19982588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9号楼12楼1201

联系方式:0830-3621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丽容

电话:0830-3621180

四川国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31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09:58:2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09:58:20
蒙ICP备13003354号 SITEMAP地图
Copyright 2000-2025 www.8337.net 采购与招标网 版权所有 本站数据来源于网络,均公开免费使用,如果问题请联系service@8337.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