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梅妃故里)施工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4-08-08 15:28:37 浏览:63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梅妃故里)施工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梅妃故里)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

1、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2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8%,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现修改为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

2、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原“(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则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现修改为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中标人采用非现金(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则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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