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段)-抚育修复(宝鼎林场)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023]810 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垫江县宝鼎林场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垫江县宝鼎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抚育修复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段)-抚育修复(宝鼎林场)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023]810 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垫江县宝鼎林场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垫江县宝鼎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抚育修复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段)宝鼎林场抚育修复建设规模面积为17458.5亩,总投资9960208.65元。本项目分2个标段:一标段:抚育修复8488.95亩;二标段:抚育修复8969.55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99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一标段:5797032.76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号木、伐树、抚育修复、人工转运木材、人工转运采伐剩余物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管护期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抚育修复(宝鼎林场一);二标段:抚育修复(宝鼎林场二)。
2.7 其他:投标人可以对以上2个标段同时投标,但仅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后选人的投标人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不再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宝鼎林场 | 代理机构: |
江西富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垫江县桂西大道北段277号 |
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仁和路1号翡翠明珠九栋101室(自主承诺) |
联系人: |
游易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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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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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923743317 | 联系电话: | 18696625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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