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长冲村安置小区边坡支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冲村安置小区边坡支护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2024】0171号
3、采购代理编号:XYTC-郴-2024-055
4、采购项目预算:3895124.8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35天(日历天,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当天开始计算)
8、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包名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代理服务费限价(由采购人支付) |
1 |
长冲村安置小区边坡支护工程 |
1 |
项 |
3895124.87 |
3895124.87 |
24000.00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 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①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3.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采购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的获取方式:
2.1 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网址:http://222.240.80.14: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systemId=4028c7b35a8cfff2015a8df8bba001fc)中进行账号注册和数字证书申请。
2.2 已完成审核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中进行“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修改、澄清后的谈判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谈判文件与备案的书面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进行线上上传。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4 开标室。
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自行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参加网上开标活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100MB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请联系系统客服协助),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应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谈判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通过视频会议进行谈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在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联系人姓名:周艳
2、 电话:18975557699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73号
联系人: 周艳
联系电话:189755576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联 系 人:杨文雄
电 话:18973559896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4000元。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3、各供应商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中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
4、若因供应商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在各供应商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5、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6、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客服QQ:800182906。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伴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