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0000120240731001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4-08-15 09:14:32 浏览:42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987,720.72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ZYGCZHPG[ZF]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永川储备库氮气储粮(含智能充氮升级改造)项目答疑通知

No.001

(招标编号:50000120240731001030101

各潜在投标人:

永川储备库氮气储粮(含智能充氮升级改造)项目答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问题1: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目前有{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存在以上情况,如果使用具有这四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回复: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独立评审,并作出相应评审判断。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及补遗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储备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814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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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09: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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