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7 08:45:20 浏览:61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平度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GP370283000202402000222
三、分包名称: 无分包 平度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项目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07-26
五、开标时间: 2024-08-16 09:30
六、采购方式: 分散采购 服务类
七、中标情况:
中标人(公司名称): 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优惠率): 1328000
中标人地址: 青岛平度市经济开发区贵州路1-1号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涛, 周震峰, 许世英, 高小童, 高云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企业名称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报价(元)/费率
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 平度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项目 承担新河化工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专项监测、新河化工园区企业污染源监测和地下水监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涉水和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土壤监测,平度辖区内应急监测及其他临时性监测任务。 2.2项目内容: 2.2.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与频次 监测点位位于新河化工区周边,监测方式优先采用自动监测,无自动监测设备的需采取手工监测,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连续监测5天。 (2)监测项目 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包括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气象5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硫化氢、溴化氢、氯化氢、臭气浓度、硫酸雾、氟化物、甲醇、氨气、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等特征污染物。 (3)具体要求 1小时均值: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包括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气象5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度、气压)、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硫化氢、溴化氢、氯化氢、臭气浓度、硫酸雾、氟化氢、甲醇、氨气、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等特征污染物。 24小时均值: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 监测数据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2月15日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无相应标准的出具测试报告)。 2.2.2水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内容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计划> 的通知》(青环办发〔2024〕25号)文件要求开展监测。 监测点位及频次分别是云山丈岭井群和崮山井群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仁兆镇岚西村井群、杜家集木井群、白沙河街道张戈庄社区井群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尹府水库灌区,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平度辖区内2022年全省划定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58处万人千吨以下饮用水水源,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具体名单见《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度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平政发【2018】16号)。 (2)监测项目 尹府水库灌区监测项目为蛔虫卵,其他点位监测项目为色度、浑浊度、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铝、钠、苯、甲苯、碘化物、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3)具体要求 当月监测的监测数据要求于当月20日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平度辖区内2022年全省划定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58处万人千吨以下饮用水水源,监测数据要求于9月25日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2.2.3地下水监测 2.2.3.1新河化工园区地下水监测 (1)监测内容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计划> 的通知》(青环办发〔2024〕25号)以及《关于印发青岛市化工聚集区地下水监测方案的通知》(青环办发〔2018〕30号)以及文件要求开展监测,每年5-6月(枯水期)、8-9月(丰水期)对园区及周边监测点位的常规监测指标、天然背景离子指标、特征监测指标各监测1次。 园区内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别在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各设1处地下水监测点位(园区污染控制监测井); 园区外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别在顺河社区(上游背景监测井)、青岛锐丰源化工厂区西北侧道路(西侧污染扩散监测井)、北马家村(东侧污染扩散监测井)、大苗家村(下游污染扩散监测井)、大苗家村委驻地(下游污染扩散监测井)各设1处地下水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园区及周边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监测常规监测指标39项,天然背景离子指标5项,园区特征监测指标7项,具体项目如下: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 (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共39项);钾、钙、镁、碳酸根、碳酸氢根(共5项);镍、石油类、乙苯、二甲苯、苯并[a]芘、多氯联苯、总有机碳、苯胺(共8项)。 (3)具体要求 5-6月(枯水期)、8-9月(丰水期)各监测1次,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必须于7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将监测数据报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遇无法监测情况,说明原因,适时监测。 2.2.3.2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测 (1)监测内容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计划> 的通知》(青环办发〔2024〕25号)通知要求,对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场、平度市田庄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地下水进行监测。 (2)监测项目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5项(不包含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适当增测特征污染物项目。 (3)具体要求 全年监测2次,在枯水期(10月至11月)、丰水期(7月至8月)各监测1次。10月10日前将监测数据报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遇无法监测情况,说明原因,适时监测。 2.2.4污染源监测 (1)监测内容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计划> 的通知》(青环办发〔2024〕25号)文件要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按照执行的排污许可证、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或管理需求等确定监测项目和频次,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其中涉气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要求开展比对监测,比例不低于列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的10%。(名单附后,但不限于该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青岛市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平度) 序号 企业名称 委托监测内容 1 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南村)有限公司 出口烷基汞 2 平度颐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青岛崇杰环保平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出口烷基汞 3 青岛新天地水务有限公司 出口烷基汞 4 青岛嘉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出口烷基汞 5 平度市人民医院 水环境 6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平度) 水环境 7 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下水环境 8 青岛金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下水环境 9 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10 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11 力芯(青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12 平度市子海橡胶制品加工厂(西厂区) 大气环境 13 平度市张戈庄锡山机制木炭厂 大气环境 14 平度市长乐福利纸制品厂 大气环境 15 平度森之源机制木炭厂 大气环境 16 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大气环境 17 耐涂可精细化工(青岛)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18 青岛七洲橡胶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19 青岛东和铸造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20 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21 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同和 大气环境 22 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开发区 大气环境 23 青岛劳恩化学品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24 青岛千震轮胎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25 青岛华盛橡胶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26 青岛启航轮胎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27 青岛图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28 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29 青岛奥诺轮胎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30 青岛安耐驰轮胎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31 青岛宏驰轮胎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32 青岛展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33 青岛山水建新水泥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34 青岛崂玻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35 青岛市平度宏华橡胶厂 大气环境 36 青岛弘益长青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37 青岛恒达轮胎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38 青岛日力轮胎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39 青岛旺裕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40 青岛星航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41 青岛格锐达橡胶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42 青岛泰东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43 青岛泰昊轮胎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44 青岛泰森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45 青岛泰航轮胎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46 青岛洪钰橡胶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47 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48 青岛滨河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49 青岛环球输送带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50 青岛翔川轮胎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51 青岛联谊轮胎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大气环境 52 青岛艾力特橡胶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53 青岛艾镨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54 青岛茂祥橡胶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55 青岛荣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56 青岛豪迈三利轮胎制造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57 青岛通达橡胶制品厂 大气环境 58 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59 青岛锐丰源化工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60 青岛长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61 青岛雅能都化成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62 青岛顺全隆轮胎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63 青岛龙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64 青岛龙迪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65 青岛龙迪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龙兴分厂 大气环境 66 山东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67 青岛天尧新材料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68 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69 青岛豪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青岛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平度市) 序号 企业名称 1 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 2 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 3 青岛东和铸造有限公司 4 山东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 5 青岛展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6 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7 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8 青岛环球输送带有限公司 9 青岛格锐达橡胶有限公司 10 青岛启航轮胎有限公司 11 青岛华盛橡胶有限公司 12 青岛市平度宏华橡胶厂 13 青岛旺裕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4 青岛联谊轮胎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5 青岛泰航轮胎有限公司 16 青岛千震轮胎有限公司 17 青岛安耐驰轮胎有限公司 18 耐涂可精细化工(青岛)有限公司 19 青岛通达橡胶制品厂 20 青岛三莹电子有限公司 (2)监测项目要求 监测项目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规范、环评报告书及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的要求确定。 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3)具体要求 当月监测的监测数据要求于当月25日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分析报告于每季度最后一天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2.2.5土壤监测 2.2.5.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其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1)监测内容 部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监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2)监测项目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自行监测的监测项目开展监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对表1中基本项目45项进行监测。 (3)监测点位 筛选企业生产、污水处理和地下管线集中分布等重点污染区域,布设不少于2个监测点位,不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最近可作业处布点。 在企业(设施)周边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总站土字〔2022〕226 号)要求布设监测点位。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有点位要求的,按照要求监测。 各监测点位采集0~20cm表层土壤样品。布点区域内有地下设施的,采样深度应大于地下设施埋深,在表层和深层至少采集2个样品。 (4)具体要求 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监测工作,监测数据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平度市2024年土壤监测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类型 1 达拉斯(青岛)特种吸附剂有限公司 企业 2 青岛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 3 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 企业 4 青岛天尧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 5 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 6 青岛平度市旧店金矿 企业 7 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 8 青岛秀水表面处理中心 企业 9 青岛金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 10 青岛阳林鸿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 11 青岛黄金铅锌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 12 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 13 青岛锐丰源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 14 耐涂可精细化工(青岛)有限公司 企业 15 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 16 青岛三合山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企业 17 青岛艾镨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18 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19 青岛洁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 20 青岛中瑞物流器械有限公司 企业 21 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 企业 22 青岛洁利顺环保有限公司 企业 23 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24 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 25 青岛展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 26 青岛鑫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27 青岛盛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28 平度颐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原青岛崇杰环保平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厂 29 青岛新天地水务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厂 30 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南村)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厂 31 青岛嘉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厂 32 平度市田庄固体废弃物填埋场 固废处置设施 33 青岛华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固废处置设施 2.2.5.2新河化工园区土壤监测 (1)监测内容 以新河化工基地为重点,结合区域内环境特点,开展土壤专项监测。监测点位共计10个。 (2)监测项目 采集0-20厘米表层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如下: 土壤理化指标: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 无机污染物:砷、镉、铬、铜、汞、镍、铅、锌等元素的全量。 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苯(1,2,3-cd)芘、二苯并(a,n)蒽和苯并(ghi)苝)。 (3)具体要求 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监测工作,监测数据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2.2.6新河化工园区企业污染源监测 (1)监测内容 新河化工基地内的生产企业及其他的企业在建成投入生产后,每季度监测一次,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已投产企业名单及监测类别附后,但不限于该名单)。遇无法监测情况,说明原因,适时监测。 新河化工基地投产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废气 1 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 山东威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3 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4 青岛浩普科技有限公司 √ 5 青岛长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6 青岛阳林鸿化工有限公司 √ 7 青岛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8 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 9 耐涂可精细化工(青岛)有限公司 √ 10 青岛新中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 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 13 青岛锐丰源化工有限公司 √ 14 青岛芊润化工有限公司 √ 15 青岛和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6 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 达拉斯(青岛)特种吸附剂有限公司 √ 18 青岛汇同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19 青岛豪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20 青岛中达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1 青岛天尧新材料有限公司 √ 22 青岛上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3 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4 青岛泰东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5 青岛华恒助剂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 26 青岛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 27 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28 青岛凯越新材料有限公司 √ 29 青岛新泰和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0 青岛海力威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 31 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2 青岛鑫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3 青岛众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4 青岛锦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35 青岛昱金硒新材料有限公司 √ 36 青岛泰达德润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37 青岛高恒新型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 38 青岛艾镨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9 康达特(青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40 青岛鹏辉楷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1 青岛斯德瑞消毒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监测项目要求 监测项目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规范、环评报告书及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的要求确定。 (3)具体要求 当月监测的监测数据要求于当月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分析报告于每季度最后一天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2.2.7应急监测 接到应急监测指令后,检测公司根据投标响应文件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服从管理部门要求,依据国家应急监测规范,进行布点、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2.2.8其他临时性监测任务 合同期内监测内容根据上级监测计划的变化以及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并且必要时需加密监测。 2.3其他要求 2.3.1保留监测工作全套原始记录及监测点位照片,采样原始记录注明监测点位的GPS信息。 ★2.3.2检测公司接到应急监测指令12小时内完成采样、送样、分析并出具监 测报告(因监测方法规定,监测时间超过12小时的项目除外)。 2.3.3凡是监测任务下达后未按时间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并按时提供监测数据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有权每次按照合同额的0.5%扣除费用。 2.3.4检测公司在接到检测任务后,制定《监测计划》,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备案;并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报送具体监测工作计划,以备监督考核。 2.3.5检测公司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监督下开展工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进行环境监测,保证监测的客观性、公正性,对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2.3.6在服务期内检测公司安排至少两名业务骨干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常驻对接业务,该人员需为企业自有人员,开标时提供此人员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将检测工作总结、质量控制报告按时上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作为监督考核内容之一。 2.3.7检测公司应当保守被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检测公司在检测中发现单位和个人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报告。 2.4对受委托单位的质量管理要求 一是应严格遵守委托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省和本市有关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保密规定,不得对外泄露在监测服务中掌握的监测数据和信息。 二是应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各项监测工作,所使用的监测方法、仪器设备应符合合同中的相关要求。 三是应按照委托合同提供监测服务,保存完整原始记录及谱图,在报送数据结果的同时,提交相关的内部质量控制报告及统计数据,并对所出具的监测数据和质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是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及其附件(覆盖全部委托项目的能力表),承接的业务不得超出自身监测能力范围并且不允许进行分包。 五是应于监测任务开展前两周提报监测方案及监测情况一览表(包括仪器设备、人员、监测方法、方法检出限等),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六是应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外部质控措施及其他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质控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为 1 年。 1 小时均值: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包括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气象 5 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度、气压)、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硫化氢、溴化氢、氯化氢、臭气浓度、硫酸雾、氟化氢、甲醇、氨气、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等特征污染物。24 小时均值:可吸入颗粒物( PM10)、细颗粒物( PM2.5)监测报告分别于 4 月 14 日、 7 月 14 日、 10 月 14 日、 12 月 14 日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无相应标准的出具测试报告)。 当月监测的监测数据要求于当月 20 日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平度辖区内 2022 年全省划定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 58 处万人千吨以下饮用水水源,监测数据要求于 9月 24 日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5-6月(枯水期)、8-9月(丰水期)各监测1次,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 当增加监测频次。必须于7月9日和10月9日前将监测数据报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 分局。遇无法监测情况,说明原因,适时监测。 全年监测2次,在枯水期(10月至11月)、丰水期(7月至8月)各监测1次。10月9日前将监测数据报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遇无法监测情况, 说明原因,适时监 测。 当月监测的监测数据要求于当月 24 日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分析报告于每季度最后一天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监测工作,监测数据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11月14 日前完成全部监测工作,监测数据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当月监测的监测数据要求于当月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分析报告于每季度最后两天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接到应急监测指令后,检测公司根据投标响应文件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服从管理部门要求,依据国家应急监测规范,进行布点、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检测公司接到应急监测指令12小时内完成采样、送样、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因监测方法规定,监测时间超过12小时的项目除外) 合同期内监测内容根据上级监测计划的变化以及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并且必要时需加密监测。 1328000.000000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结果
1 青岛皓宸环境卫生监测有限公司 通过
2 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3 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 通过
评审结果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委1(技术标) 评委2(技术标) 评委3(技术标) 评委4(技术标) 评委5(技术标)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综合得分
1 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 61.00 61.00 63.00 61.00 63.00 61.80 31.00 92.80
2 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6.00 60.00 52.00 48.00 54.00 54.00 29.97 83.97
3 青岛皓宸环境卫生监测有限公司 43.00 40.00 47.00 45.00 47.00 44.40 20.98 65.38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未中标原因
1 青岛皓宸环境卫生监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2 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报价公示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1 青岛皓宸环境卫生监测有限公司 1331000
2 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332000
3 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 1328000
业绩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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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地址: 青岛市平度市郑州路408号
联系人: 王栋 联系方式: 0532-87361256
代理机构: 青岛禾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经济开发区烟台路瑞泰圣苑4-6号
联系人: 李工 联系方式: 19862892075
公告期限 2024-8-19 - 2024-8-20
十、代理费
标准: 定额
金额(万元): 1.76
2024-08-19 00:00
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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